论中华姓氏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

陈大明    陈辰

中华姓氏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构成,也是中华民族所特有的文化现象。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姓氏一直发挥着自身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这种作用与功能,将在实践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展现其新的魅力。

一、中国古代创世神话即透露出中华姓氏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中国古代创世神话记载了远古先民开天辟地的伟大创举,在这一过程中,中华姓氏就是作为凝聚同宗同族百姓,具有和合功能的载体应运而生的。在中国古代创世神话中,体现中华姓氏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关于伏羲、女娲的记载了。现能见到的关于伏羲、女娲创世神话的较为完整的文本,系20世纪的1942年在湖南长沙东郊子弹库的王家祖山一座楚墓中出土的长沙楚帛书。墓葬年代为战国中、晚期之交,帛书写作年代当与此同时或稍早。楚帛书出土后数易其主,现藏美国大都会博物馆。1966年,大都会博物馆用红外线拍摄帛书照片,图文清晰,成为学者释读楚帛书的主要资料依据。楚帛书为四方形,中间有两组文字,一组八行,一组十三行,两组文字上下互倒,好比八卦的阴阳鱼,四边还有文字,并配有彩色绘图。中间八行者称甲篇,中间十三行者称乙篇,四边的文字与绘图称丙篇。笔者认为,甲篇与本文讨论的内容关系最大,故引述译写如下:曰故(古)□熊包戏(伏羲),出血□震,居于睢□。厥□鱼鱼,□□□女。梦梦墨墨,亡章弼弼。□每(晦)水□,风雨是於。乃取(娶)□□子之子,曰女娲,是生子四。□是襄而土戋,是各(格)参化法度。为禹为契,以司域襄,咎而步廷。乃上下朕(腾)传(转),山陵丕疏。乃命山川四海,熏、阳气百(魄、阴)气,以为其疏,以涉山陵、泷、汨、益、厉。未有日月,四神相戈(代),乃步以为岁,是惟四时:长曰青干,二曰朱四单,三曰白大橪,四曰□墨干。千有百岁,曰月夋生,九州丕塝(平),山陵备侐。四神乃作,至于覆(天盖),天旁动,扞蔽之青木、赤木、黄木、白木、墨木之精。炎帝乃命祝融,以四神降,奠三天,□思保,奠四极,曰非九天则大侐,则毋敢蔑天灵,帝夋乃为日月之行。共攻(工)□步十日四时,□神则闰,四□毋思,百神风雨,辰祎乱作,乃□日月,以传相□思,又霄又朝,又昼又夕 。根据上面的释文,兹将其大意表述如下:在天地尚未形成,世界处于混沌状态之时,先有伏羲、女娲二神,结为夫妇,生了四子。这四子后来成为代表四时的四神。四神开辟大地,这是他们懂得阴阳参化法则的缘故。由禹与契来管理大地,制定历法,使星辰升落有序,山陵畅通,并使山陵与江海之间阴阳通气。当时未有日月,由四神轮流代表四时。四神的老大叫青干,老二叫朱四单,老三叫白大橪,老四叫墨干。一千数百年以后,帝夋生出日月。从此九州太平,山陵安靖。四神还造了天盖,使它旋转,并用五色木的精华加固天盖。炎帝派祝融以四神奠定三天四极。人们都敬事九天,求得太平,不敢蔑视天神。帝夋于是制定日月的运转规则。后来共工氏制定十干、闰月,制定更为准确的历法,一日夜分为霄、朝、昼、夕。透过楚帛书甲篇的字里行间,人们至少可以获取如下信息:

1.帛书甲篇是相当标准的创世神话,现在能见到的中国先秦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中,还没有比它更完整、更明确的创世神话,正因如此,帛书甲篇的珍贵是不言而喻的。

2.帛书甲篇明确说明了伏羲、女娲的创世次序:先是写地,再写日月的诞生和天盖的制作、旋转与加固,突出写天。最后主要写共工氏制定历法。亦即先有伏羲、女娲夫妇生下四子,即为四神,代表四时,然后造地,最后造天。

3.帛书甲篇的创世神话凸显着先人浓厚的生殖崇拜意识,不妨看作是“生殖型”创世神话。其创世活动从伏羲“取”(娶)妻开始。伏羲与女娲不但先天地而存在,而且天地也是靠他们所生的四子而营造出来。这里,宇宙似乎像个家庭,一切都从婚姻开始。这么个开头实在太富有中国味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特征是宗法制度突出,家庭观念特强。帛书甲篇一开始就显露出中国文化的这一根本特征。

4.帛书甲篇透露出最为久远的人本主义意识。无论创世顺序,还是生殖崇拜,都能见到人在其中的主导作用。参与创世的有伏羲、女娲以及他们所生的四子(四神),还有禹、契、夋、炎帝、祝融、共工。被创者是自然界及其运行规则(历法)。在这里,是人类创造自然,不是自然创造人类,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浓重的人本主义特色。帛书甲篇所记述的伏羲、女娲的创世活动,可看作是对宏观世界的创造,是对自然界规则的创制,在伏羲、女娲及其四子手中,四时、天地、日月、历法相继产生。不仅如此,伏羲、女娲的创世活动还及于中观、微观世界,重点在对人类社会秩序的规整和生产、生活的引导上。突出表现为制嫁娶、正姓氏、画八卦、造书契、结网罟、养牺牲。其中,尤以“制嫁娶,正姓氏”最为紧要。因为,在母系氏族社会,人们对交媾生育处于十分愚昧的状态,形成“知其母,不知其父,知其爱,不知其礼”,(《纲鉴易知录》)侄姑相媾,叔与侄女相媾,舅与甥女相媾,群婚、抢婚、乱婚现象。为了制止这种愚味的乱伦现象,伏羲氏经过长期探索,在华夏九州开始了“制嫁娶,正姓氏”(《纲鉴易知录》)的伟大实践。他首先自定“风姓”,《帝王世纪》云:“伏羲氏,风姓也。”《竹书纪年》曰:“太昊伏羲氏,以木德王,为风姓。”接着,又为当时社会还存在的母系家族定了姓,为当时已经出现的以男子为中心的父系家族定了氏。他自命为伏羲氏,又命“春官为青龙氏,夏官为赤龙氏,秋官为白龙氏,冬官为黑龙氏,中官为黄龙氏。”对庶民百姓,或以居住地的地形、景物为氏,或以驯养的动物为氏,或以周围常见植物为氏,或以天地方位为氏,或以天象变化为氏,或以生活用品为氏。至此,华夏九州的部落庶民既有了姓,也有了氏。在此基础上,太昊伏羲氏就开始规范“制嫁娶”。《史纲评要·太昊伏羲氏》和《纲鉴易知录·太昊伏羲氏》等皆记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制嫁娶,以俪(偶数)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伦之本,而民始不渎。”太昊伏羲氏同时规定:“氏同姓不同者,婚姻互通,姓同氏不同,婚姻不可通。”正是通过“制嫁娶,正姓氏”的伟大社会实践,远古时代的太昊伏羲氏引导先民们走出蒙昧,进入文明。将楚帛书甲篇所载关于伏羲、女娲的创世神话与分别载于《世本·作篇》、《史记·补三皇本纪》、《白虎通德论·号》、《拾遗记·春皇庖牺》、《史纲评要·太昊伏羲氏》、《纲鉴易知录·太昊伏羲氏》、《竹书纪年·太昊庖羲氏》等古代典籍中的伏羲氏的诸种社会活动对读,不难发现二者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了一幅完整的、创造生命、创造自然、创造社会的、生生不息的美妙图景。之所以呈现出如此美妙图景,根本在于通过“制嫁娶,正姓氏”,太昊伏羲氏成功地找到了规整社会秩序的关键点,使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明确地知晓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进而协调相互关系,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我们在深深地感受到太昊伏羲如此壮举对推动人类社会历史进步所起的巨大作用的同时,也深深地体悟到楚帛书及相关古籍所载具有浓郁家庭、家族味道的创世过程,向后人清晰地展示出中华民族所特有的宗法制的源头之所在,而宗法制的主干,便是中华姓氏。中华姓氏从一开始,就发挥着不容轻视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

二、中华姓氏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渗透于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以致形成悠久而牢固的宗法制历史传统如前所述,太昊伏羲“制嫁娶,正姓氏”的直接结果,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不同的家庭、家族、宗族,并以此为基础,出于不同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而形成不同的社会集团和社会阶层。内在于家庭、家族、宗族及社会集团、社会阶层之中,对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起主导作用的便是同姓、同族、同宗的认同感和向心力,这种由中华姓氏而引发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是世界上的其他民族所不可比拟的。中华民族特有的悠久的宗法制传统,历行千年而不衰,直到现在,仍然发挥着其固有的作用。中华民族在上下五千年文明进程中,之所以能够呈现“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以合为多的发展趋势,并且屡遭外敌入侵而团结御侮,牢不可破,其间,以中华姓氏为主干的宗法制传统所起的作用不能只从消极方面看。在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张扬太昊伏羲“制嫁娶,正姓氏”伟大功绩的今天,对此也应当全面地予以解读。宗法制是基于家族的细胞形式、依靠血缘亲情网络联结而形成的组织形式,由氏族社会的父系家长制蜕变而来的这一组织几乎贯穿于中国全部历史。正如严复所言:自唐虞以讫于周,中间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而所谓宗法亦于此时最备。其圣人,宗法社会之圣人也;其制度典籍,宗法社会之制度典籍也。物穷则必变,商君、始皇帝、李斯起。而郡县封域,阡陌土田,燔诗书,坑儒士,其法欲国主而外无咫尺之势。此迹其所为,非将转宗法之故,以为军国社会者欲。乃由秦以至于今,又二千余岁矣。君此土者不一家,其中之一治一乱常自若。独自今籀其政法,审其风俗,与其秀桀之民所言议恩惟者,则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宗法制的基本特征一是作为宗族制存在前提的血缘性;二是在一定地域范围的聚族而居的聚居性;三是由血缘关系本身制作出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等级性;四是依据习惯性的约定进行秩序调节的礼节性;五是以土地作为主要生存资源的农耕性;六是由农耕性决定的维持在低度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生产生活的自给自足性;七是由农耕性和自给自足性导致的宗族社会的封闭性;八是由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和心态的保守性导致的宗族社会的稳定性或“凝滞性”,等等。中国的宗法制在楚帛书以降的关于伏羲、女娲的创世神话中已初露端倪。“伏羲鳞身,女娲蛇躯”的交尾图,是原始初民社会的图腾崇拜,包含着对生命创造的神奇、敬畏及对子子孙孙繁衍不绝的企盼与欣喜。同时,伏羲、女娲交尾图也表达了原始初民对阴阳和谐而生万物的始初的朴素理解。而伏羲的先天八卦、周文王的推演周易、道家的阴阳鱼、道教的太极图,皆是这种朴素理解的理性延续。它实质上是一种凝聚人心、和合社会的文化符号,从这一符号起步,中国的宗法制萌于夏代,成于商朝,而立于西周。它是继初民社会图腾崇拜以后产生的统治方式。这种统治方式在主观上是建立以宗族为范围的族权统治,在客观上却收到与专制主义政治相为表里的奇效。周谷城先生认为:“宗法制于天然的血统关系中,利用尊祖的情绪,培植敬宗的习惯。倘继祖之宗,被诸支庶所敬,则是无形之中,收了统治的效用;这于建立社会秩序,何等重要?”父子、兄弟皆为血缘关系,借用这些关系以确立权力的继承,就实现了政治与家族关系的重合。权力有大小,但只要在家族中走上“长”的地位,就能在家族范围内发号施令。如果家族的地位低,“长”的权力便小,如果家族的社会地位很高,以至贵为皇族,那么“长”的权力便能及于疆域之内。也正是从这一点,宗法制获得了“家国同构”效应。古代君主不只是一家之长,且是一国之父,所以《尚书·典范》有“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汉书·鲍宣传》有“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中国的老百姓亦多称官吏为父母官,如王禹偁《小畜集·谪居感事》所说:“长洲巨海湄,万家呼父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导致了宗法制的重大变化,宗法制被认为是封建制度与文化的具体表现和带有封建色彩的组织而被取缔,其合法性被彻底剥夺。无庸讳言,宗法制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与社会制度,从外表上看确实已经不复存在了,但与这一制度相联系的以中华姓氏为主调的家族观念与网络仍隐蔽存在。中华姓氏最深层的基础在于血缘,无论怎样血缘关系是无法割断的。即使在国家对基层控制最严的20世纪的60~70年代,宗族仍构成农村社会的基础。这就使当时的县和公社的领导都有意无意地在安排生产大队这一级领导班子时注意到村中各个姓氏之间的平衡。而生产队长派活时,总想把又轻又干净又不少挣工分的活派给与自己同姓同宗的人。因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宗族的复兴及家族的重建,实是过去深埋在地下的宗族、家族之根上长出了新苗。在弘扬中华姓氏文化,追溯姓氏之源,凝聚海内外人心,共创美好未来的今天,对以中华姓氏为主干的、复又萌生的宗法、宗族传统,当有一个立足于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实国情的、实事求是的、辩证而又全面的评价。从历史与现实的契合点入手,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宗法制作为维护封建社会等级秩序的制度,是历朝历代封建君王用以施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它禁锢人们的思想,压制人们的创造,使社会趋向封闭、保守,直至出现“万马齐喑”的局面,阻碍着社会进步,是应该彻底清除的。宗法制之所以死而不僵,复又萌生,根本原因就在于在当代中国,它仍有赖以滋生的社会土壤。正如何清涟女士所分析的:一是其赖以植根的人文地理条件依然如故。再是从历史上延续下来,并已深深溶入民族灵魂中的文化价值观没有得到改变。两千多年来,起源于血统、姓氏、身份的仪式、宗教、伦理以及法律等自成体系的社会价值观早已成为民族精神,广大民众的宗法思想更是根深蒂固,要改变这种源远流长的文化价值观,并不是几场“运动”就能奏效的。缘于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宗法制为背景的宗法组织在中国农村勃兴,突出表现是挖掘、恢复各种复活宗法组织所需的资源,诸如重续族谱,维修、扩建旧的宗祠等等。同时,颁布族规,成立宗族的领导机构。从调查情况看,近20多年来宗法活动已渗透于中国农村生活的各方面,农民的行为已逐渐纳入宗法组织的控制之下。如此,不可避免的会对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产生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

(1)宗法组织的重新出现在某种意义上是再造了传统社会家族对个人予以控制的环境,族规的出现,无异于在国家权力之外,还存在对个人进行更直接的控制的非国家权力。放任这种和国家行政、司法权力不相容的宗族权力发展,势必导致权力移位,社会组织结构退化。

(2)宗法组织的复兴,又一次暴露了一个老问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所发生的问题源于中国人的世界观。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特点是裙带风盛行、人情化力量起很大的作用,这份历史遗产几乎被当代完全承袭下来,使中国的法律有时徒具虚名,政府有时也无可奈何地承认自己必须不懈地和这种人情化的力量作斗争。宗法关系如再度盛行,只会使政府的这种斗争进行得更为艰难、现代化法制建设举步维艰。

(3)强有力的宗法组织对国家具有潜在的危险。如果血统的凝聚力比国家的凝聚力更强大,社会成员都将家族利益而不是正义和公理作为决定个人态度与行为的首要因素,那么国家再要动员社会成员来实现那些与家族利益不一致的社会目标,将会困难重重。另一方面,也要深刻认识到基于宗法制背景下的宗法组织、家族势力的复活并在一些地方渐成气候,是政府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就如大禹治水,与其消极地堵,不如积极地疏;与其以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态任其不利社会的负效应发展,不如积极地抑制其负效应,张扬其正效应。

应当看到:

(1)实践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的伟大工程,需要全民参与、海内外参与。而在拉动投资、引进项目、聚集人员方面,同姓、同宗、同族、同乡显然独具优势。近年来通过寻根问祖、不同姓氏的宗亲恳谈会、同乡联谊等活动,就强化了中华姓氏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发挥了积极的社会作用。

(2)不少大姓、大宗中的党员干部,冲破同姓、同宗的局限,引导全体村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他们在宗法制传统与现代化建设现实的坐标中实现了观念的更新和思维方式的升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完成了人生价值的超越,成为不同姓氏、不同宗族村民衷心拥护并心向往之的带头人。

(3)由于同姓同宗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所形成的紧密联系具有天然的凝聚作用,政府必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负责,弄清情况,正确引导。调查表明,只要晓以利害,因势利导,这种天然的凝聚作用就会朝好的方面发展,从而形成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反之,不能够正视在一些地方宗法制、宗法组织已复活的现实,脱离中国国情,想当然、盲目的硬性制止,则会适得其反。

(4)社会毕竟是不断发展着的,随着农民工的大量流动,加上近年来政府对进城务工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严厉打击迫害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一部分,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在这种大环境下,不同社会阶层间的交往互动大大加强,人们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眼界更加开阔,在新旧观念的撞击中,民主、平等、自由、讲究人权的新观念日益形成,并终将战胜旧观念。这样,更有利于人们跳出狭隘的、同姓同宗圈子,淡化宗族观念,强化整体意识,树立开放胸襟,接受新生事物,实现全面发展,成为时代新人。

三、光大中华姓氏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社会楚帛书及其以降的古代典籍所载伏羲、女娲的创世神话,即透露出中华姓氏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这种作用与功能被封建统治者所利用,便形成宗法制,将中华姓氏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推向极致,成为一种治理模式和实践。这种作用与功能影响到中国传统文化,就使得中国传统文化一经产生,就强调阴阳和谐,化育万物。这种作用与功能还直接催生了中华民族自古迄今的文化性格,并构成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和文化基础。和合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特的、延续不断的哲学概念、文化理念、政治理论和社会理想。这种思想,在伏羲、女娲的创世神话中已见端倪,夫妻创世、四子创世、诸神创世,所反映的是和谐相处,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共成大业,故“天地和合,生之在经也。”和,是指各要素的联系共处;合,则是指各要素的汇拢团聚。和合连用,是指多个元素、要素在动态系统过程中有机结构、和谐共生,最终融合成为一个新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不同方面、不同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反相生;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彼此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历代中华儿女对“和合”思想都非常重视。比如,明清两朝皇城主体建筑紫禁城,其三大殿便分别命名为“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其正门为“太和门”,东西两侧分别为“协和门”、“熙和门”,充分表达了对“和合”的景仰和企盼。几千年来,和合思想已经深深融入中华儿女的血液里,贯穿于中国传统文化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和辩证处理之中。和合思想的主要内容有:

1、同心同德,和衷共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历来是中华民族仁人志士追求的目标和理想。《国语·郑语》中较早提出“和合”范畴,盛赞“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老子提出“和光同尘”和合理念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孔子提出:“礼之用,和为贵”,认为治国处事、礼仪制度,应以和为价值标准。并要求做人应多站在别人立场上考虑问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政应“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宽猛相济,“和”以治国。荀子提出:“得人和而百事不废”,倡言“群居和一”,认为“人生不能无群”,要使群居生活免于纷争、趋于强胜,就必须彼此和睦,因为“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墨子认为和合是处理人与社会关系的根本原则。天下百姓应“兼相爱,交相利”,助人自助。如若互相怨恨,“离散不能相和合”,就会相互亏害,导致天下大乱。《管子》认为“和合故能习,习故能偕,偕习以悉,莫之能伤”,和合一心,国家便会坚不可摧。否则,“上下不和,虽安必危。”几千年来,正是这种和合思想滋养了中华民族历代优秀儿女,使他们无论身处顺境还是逆境,都能和衷共济,团结向前。

2、协和万邦,亲仁善邻。“亲仁善邻,国之宝也”。中国传统文化反对国家之间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穷,主张讲信修睦、礼尚往来,在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的基础上发展友好合作关系。老子指出:“大者宜为下”,“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反对大国欺凌小国。孟子指出,应“交邻国以道”,“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智者为能以小事大”。墨子主张兼爱、非攻,甚至要求“视人之国,若视其国”。汉代大儒刘向则强调:“好战穷兵,未有不亡者也。”2000年前,秦始皇修筑的长城只是防御性的。1000年前,唐朝开辟通向西域的丝绸之路,则是为把丝绸、茶叶、瓷器销往世界。唐高祖李渊明确主张,对周边邻国应修德怀远,和睦相处。500年前,明朝著名的外交家和航海家郑和下西洋是为了友邦结好,带去了精美的产品和先进的农业、手工业技术。中国近代伟大的革命民主主义政治家、思想家孙中山先生更是明确主张,国与国之间应“持和平主义”,“以礼相处,不复相凌”。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始终秉持“以和为贵”的思想,同世界各国和睦相处,建立与发展和平友好的关系。

3、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中华民族具有海纳百川的气魄,历来以博大开放的胸襟面向世界,吸纳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孔子的“君子和而不同”,《周易》的“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都是主张思想文化的多元开放。中国历史上几个鼎盛时期,不仅是经济繁荣的盛世,而且是中外文化交流的盛世,使整个社会朝气蓬勃,充满了生机。汉唐时期,通过丝绸之路,西域文化源源不断地传入中国。印度佛教的传入和本土化,更是大大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文化。隋唐时代中国吸收了中亚的乐器和歌舞,对中国旧有的音乐进行了革新,流行的龟兹乐、苏莫遮等等,大都来自西域。明朝徐光启、李之藻等人与传教士利玛窦译了《几何原本》、《泰西水利法》等大量科技书籍,向中国介绍了西方的科学技术知识。清朝康熙皇帝对西方科学技术表现了极大的热情,在政务之余,命传教士南怀仁、徐日升、闵明我等讲述天文、地理、数学、音律。他还通过南怀仁致书欧洲,罗致精通科学的传教士来华。清末中国思想界启蒙者严复积极翻译和评介西方的政治、经济学说,使当时人们的耳目为之一新。正是在与世界文化的接触交流中,中国文化得到了延续、发展和升华。

4、天人合一,崇尚自然。“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基本精神,认为人是自然化育恩养的万物之一,是大自然和谐整体的一部分,应与整个自然界圆融无间,共生共荣。《周易·系辞上》曰:“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蕴涵着人应以天地为法度和准则,相互间融洽无间的寓意。老子玄览洞察天地万物,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反复告诫人们不要自恃灵明而凌驾万物,不要凭仗强大而妄为滥施,要“恒善救物而无弃物”。庄子指出“天与人不相胜”,要求树立“无以人灭天,无以天灭命”的思想,以平等、宽容、仁爱的态度对待自然万物。孟子指出:“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教导后人要“仁民而爱物”,宋明理学家对大自然极为尊崇,认为“天地万物与吾一体之仁”,密不可分。宋代大儒张载指出“乾称父,坤称母”,“物吾与也”,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比作生身父母。这种“天人合一”、崇尚自然的思维方式,为化解人与自然的冲突提供了重要的文化动力和宝贵的思想资源。中国历史上,不乏对环境保护的明确法规和禁令。比如,四千年前的夏朝,就规定春天不准砍伐树木,夏天不准捕鱼,不准捕杀幼兽和获取鸟蛋;三千年前的周朝,根据气候节令,严格规定打猎、捕鸟、捕鱼、砍伐树木、烧荒的时间;两千年前的秦朝,禁止春天采集刚刚发芽的植物,禁止捕捉幼小的野兽,禁止捕杀鱼鳖等。这些法规禁令,都是中国传统“天人合一”思想的外化。时下,人们常常谈到一个现象“西学东渐”,而对另外一种现象即“东学西渐”却颇为陌生或者漠视。事实上,17到18世纪,当外国传教士把中国文化典籍翻译成西文传到欧洲时,曾经引起西方一批著名学者和启蒙思想家极大的兴趣,如笛卡儿、莱布尼茨、孟德斯鸠、伏尔泰、歌德、康德等。法国学者伏尔泰提出,作为思想家来研究这个星球历史时,首先要把目光投向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面对中国传统文化,许多世界大师都对“以和为贵”的思想心醉神迷。他们认为,西方人是在与外界对立冲突中建立民族形象和认同的,如此,17世纪初,英国学者罗伯特·勃顿就曾盛赞中国人“和平而安静”。上个世纪30年代,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则写道:“现代世界极为需要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特别是‘和气’的思想”;如果这种思想“能为世人接纳,那么这世界将充满欢乐祥和。”德国学者莱布尼茨的《中国新事萃编》、法国学者伏尔泰的《风俗论》以及当代英国学者汤因比的《历史研究》等著作里,都有类似阐述。以和为贵的文化,源源流长;以和为贵的民族,博大宽容;以和为贵的社会,欣欣向荣;以和为贵的事业,阔步向前。面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的矛盾与挑战,我们相信,古老的和合文化将焕发勃勃生机,重现新的辉煌。以伏羲氏“制嫁娶,正姓氏”为滥觞的和合思想所产生的深远影响、所发挥的巨大凝聚作用启示我们:

其一,要在21世纪实践科学发展,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大力弘扬传统的和合思想,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努力形成社会各阶层民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需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政治稳定,保护好、引导好人民群众和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就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有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同心同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才能不断增加助力、形成合力、突破阻力、无往而不胜。

其二,一部世界史反复说明,一个后兴国家的崛起,往往导致国际格局和世界秩序的急剧变动,甚至引发大规模战争乃至世界大战。这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后兴强国走了一条依靠武力打破原有国际格局,实施对外扩张的道路。胡锦涛同志在法国议会演讲时说:“和平是全人类最大的福祉。”在中国稳步向世界强国迈进的今天,我们需要充分地和创造性地吸纳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和为贵”的外交智慧,以平等和包容的精神,努力寻找同各国利益的结合点,与大国采取“对话、沟通、合作”的姿态,对周边邻邦实行“富邻、睦邻、沟通、合作”的姿态,对周边邻邦实行“富邻、睦邻、安邻”的战略,走出一条自力更生搞建设、和平共处求发展的和平崛起的新道路。

其三,以不卑不亢的胸怀与世界各国开展广泛的文明对话和深入的文化交流,放开眼光,大胆拿来,海纳百川,兼容并蓄,我们的文化将更加灿烂。

其四,我国当前正面临一个传统农业国向工业国过渡的阶段,环境破坏相当严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世界发展中一个严重教训,就是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走了一条严重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结果造成了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严重损害。我们决不能再走这样的路子。

“江河流日夜,代谢成古今”。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西亚两河流域的巴比伦文明,北非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文明,以及发源于黄河、长江流域的中华文明。或由于地震、洪水、瘟疫、灾荒,或由于异族的入侵,或由于内部的动乱,这些古文明有的衰落了,有的消亡了,有的融入了其他文明,惟有中华文明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和隽永的魅力,在漫漫五千年中,虽历经沧桑,饱受磨难,却绵延不绝,历久弥新。究其根源,盖因太昊伏羲“制嫁娶,正姓氏”所开创的中华姓氏、所规整的社会秩序,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发挥了巨大的凝聚作用与和合功能,并已内化于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之中。

万姓同根,源于宛丘。在这片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神奇土地上而起步的中华民族,承继着太昊伏羲的血脉,肩负着实践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海纳百川,气吞山河,将在21世纪通过前无古人的新的“创世”,再次创造一个人类古老文明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振兴的人间奇迹!

(作者分别为中国老子道学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鹿邑县老子文化研发中心主任,河南省老子学会会员、中学教师)

2019年12月15日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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