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14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①。此三者不可致诘②,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③,其下不昧④。绳绳兮⑤不可名,复归于无物⑥。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⑦。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⑧。能知古始⑨,是谓道纪⑩。
注释:
①“夷”、“希”、“微”:这三个名词都是用来形容感官所不能把握的“道”。
②三者:指夷、希、微。致诘:推究的意思。夷、希、微三者不可计量或推究。
③皦:洁白,明亮。
④昧:阴暗。
⑤绳绳兮:形容纷芸不绝。
⑥复归于无物:复归即还原。无物:不是一无所有,它是指不具任何形象的实存体。
⑦惚恍:若有若无,闪烁不定。
⑧有:指具体的事物。
⑨古始:宇宙的原始或“道”的端始。
⑩道纪:“道”的纲纪,即“道”的规律。
意译:
看不见的东西,叫夷;听不到的东西,叫希;摸不着的东西,叫微。这三种东西不能再进一步追究,把它们合起来称作“一”。“一”这种东西,它上面分不清楚,它的下面都很清楚。按照原有法则无法给“道”命名,因为又回到了“不是被生出来的物”这种特殊的物,所说的是原始形状这样一种特殊的形状,原始物质这样一种特殊的形象,这就叫惚恍。从前面看不见它的头,从后面看不见它的尾。用自古就有的“道”来把握如今所生的事物,就能知道天地万物有一个开端,这就是“道”的原则。
点题:
老子在这一章直接描写大道的本体,说明大道似有似无完全不同于物的特性,并提出了体验大道的方法。
2020年2月21日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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