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16章

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注释:

致:达到。虚:无欲无为、无执无偏皆为虚。意思相同,指极度、顶点。

并:齐。作:兴起、生长。

复:返,往复循环。

各:皆。根:本根、本源。

归根:回归本原。

复命:本义为完成使命后的回复,在此指万物返本归初。

常:不变。

明:明达。

容:包容。

公:无执无偏。

天:自然。

没身:终身。不殆:不遭危险。

意译:

达到虚空,是最高境界;保持清静,是持重态度。万物一齐运作,我们来向回头的方向一番考察。尽管事物纷繁复杂,但都要服从各自的根本。这种服从根本的性质就是静,也叫做保持本性;保持本性是一种常性,懂得万物皆有常性,就是明白事理。不了解这种常性而硬要如何如何,必定没有好结果。懂得常性,就能容(其他事物)再进一步就可以达到再进一步就可以达到再进一步就可以达到再进一步就可以达到,达到的境界就可以保持长久。(明白了这个道理)终生都可以免除危险。

点题:

这一章说明自身的修道方法,强调致虚守静的功夫。

2020年2月21日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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