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16章
致虚极,守静笃①。
万物并作②,吾以观复③。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④。归根⑤曰静,静曰复命⑥。复命曰常⑦,知常曰明⑧。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⑨,容乃公⑩,公乃全,全乃天⑾,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⑿。
注释:
①致:达到。虚:无欲无为、无执无偏皆为虚。“极”、“笃”意思相同,指极度、顶点。
②并:齐。作:兴起、生长。
③复:返,往复循环。
④各:皆。根:本根、本源。
⑤归根:回归本原。
⑥复命:本义为完成使命后的回复,在此指万物返本归初。
⑦常:不变。
⑧明:明达。
⑨容:包容。
⑩公:无执无偏。
⑾天:自然。
⑿没身:终身。不殆:不遭危险。
意译:
达到虚空,是最高境界;保持清静,是持重态度。万物一齐运作,我们来向回头的方向一番考察。尽管事物纷繁复杂,但都要服从各自的根本。这种服从根本的性质就是静,也叫做保持本性;保持本性是一种常性,懂得万物皆有常性,就是明白事理。不了解这种常性而硬要如何如何,必定没有好结果。懂得常性,就能“容(其他事物)”。“容”再进一步就可以达到“公”,“公”再进一步就可以达到“全”,“全”再进一步就可以达到“天”,“天”再进一步就可以达到“道”,达到“道”的境界就可以保持长久。(明白了这个道理)终生都可以免除危险。
点题:
这一章说明自身的修道方法,强调致虚守静的功夫。
2020年2月21日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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